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合理制定沂水县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标准,10月15日,沂水县组织召开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社会各界代表共计38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沂水县发改局工作人员陈述了《沂水县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情况。各参会代表对《沂水县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发表了意见,提出合理性建议。
城市集中供热定价方案一:面积热价23元/㎡(室内建筑面积);计量热价0.171元/KWH(千瓦时);计量热费及其基本热价的计算按沂政办发〔2017〕123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供热计量价格及费用收缴方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定价方案二:面积热价23.5元/㎡(室内建筑面积);计量热价0.174元/KWH(千瓦时);计量热费及其基本热价的计算按沂政办发〔2017〕123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供热计量价格及费用收缴方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听证会结束后,县发改局将对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听证报告,报县政府批准后再做出调价决定。(记者 刘元迪 通讯员 张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