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和各煤炭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加快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设美丽新寿光,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全面推广使用清洁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
清洁型煤是以优质无烟煤为主要原料,加入固硫、黏合、助燃等有机添加剂加工而成的煤制品,具有低硫、低灰、高热值、清洁环保等特点。今年我市开始全面推广洁净型煤、兰炭和节能环保炉具。
推广的范围,全市范围内未实现集中供暖的居民取暖用煤,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医院、学校等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院、幼儿园等各社会公益单位以及饭店、宾馆等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经营户)的日常用煤。
为鼓励使用洁净型煤,减轻居民购买的压力,政府将对我市农村居民使用清洁型煤(兰炭、生物质成型燃料)给予财政补贴,每户每年补贴3吨,每吨200元;对农村居民户购买节能环保炉具,每台(套)补贴购置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400元。
二、规范煤炭经营,履行环保社会责任
2019年,全市范围内将禁止销售不符合我市质量标准的煤炭。各煤炭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合法经营,积极推广销售清洁型煤,坚决拒绝销售不符合我市煤炭质量指标要求的煤炭,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每个家庭、每个企业做起,积极推广使用清洁型煤和洁净燃料,为保护我们自己的生活环境尽一份责,为寿光的水清天蓝气爽献一份力。让我们携手共进,齐心协力,共同打造寿光的碧水蓝天!
寿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
高效利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