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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淄博10月10日讯 一名女子落水,由于气温较低女子失去知觉漂浮在水面上,消防员赶到后下到深水处将她救了上来。发现女子没有了呼吸和心跳,救援队的队员持续不断地为她实施心肺复苏半个小时,并将其送上了救护车。记者了解到,女子目前已经恢复自主心跳,依然在医院抢救。
今天早晨6点45分,淄博市消防支队王舍路中队接到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在309国道张店孝妇河大桥有人落水,王舍路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到现场后,消防员得知有一名女子在孝妇河大桥旁落水,询问报警人得知此人落水已10分钟左右,由于当时河水温度低且女子落水时间较长,可能体力透支,该女子已失去知觉漂浮在河面上,情况十分危急。
消防员立刻展开施救。落水者位置已远离大桥,漂浮到河水中央,水下深度不明,中队指挥员命令经验丰富的消防员下水救援,为防止救援过程中再度出现意外情况,消防员利用绳索固定在桥的护栏上,随后穿上救生衣和救生圈,迅速下水施救。大概5分钟后,消防员游到落水者位置,此时,落水人员已经意识模糊,溺水症状明显,现场情况十分紧急,消防员拉拽落水女子胳膊,在岸边的民警、消防员一起拉拽绳子,经过20分钟的紧张救援,合力将其拉至岸上。
淄博红狼救援队水域救援队队长侯宗磊告诉记者,今天早晨他正在洗漱,突然接到落水救援的电话,他立即赶到了现场。“当时消防员刚把人救上来,我立即过去查看,被救上来的人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可我没有放弃,立即给她做心肺复苏,我们后来赶到的队员跟我轮流替换,我们持续给她做了半个小时,随后送上了救护车。”
据了解,落水女子今天下午已经恢复了自主心跳,不过依然在急救中。女子有抑郁症病史,目前,落水原因不明。
消防员在此提醒市民,当发现有人不慎落水时,要立即报警寻求救援。同时,救助者要具备一定的游泳技巧,方可下水抢救,救助者下水前应尽量脱去衣物,接近落水者要尽量避免被其抓住。溺水者搭救上岸后,应立刻撬开其牙齿,清除口腔和鼻内的杂物,使溺水者呼吸道畅通;抢救者应屈膝,将病人俯卧于大腿上,头朝下,按压腹部迫使其呼吸道及胃内的水倒出;如溺水者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应将其头向上做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同时拨打急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