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封信
全县党员领导干部: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值此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齐河县纪委县监委向你们致以节日的问候!
每逢佳节倍思“清”,廉洁自律常记心。中秋、国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同时也往往是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节点。越是在关键节点,越是要把好人情关和廉洁关。 领导干部要带头率先垂范,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真正做到令行禁止。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自身遵规守纪外,还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礼券、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严禁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土特产;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佳节,是中央的严令要求,也是群众的殷殷期盼。期待广大党员干部都能激浊扬清,远离不良行为、不正之风,让廉洁过节成为一种常态,让风清气正成为一种社会生态。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节日快乐!
中共齐河县纪委
齐河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