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8月份,又有19被终生禁驾。这19名驾驶员中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仅有23岁。其中,12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
案例:
一、陈某伟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8年11月1日21时50分许,陈某伟驾驶鲁GH**08号小型轿车沿诸城市昌盛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诸城市昌城镇昌盛街西河崖村南路口处,与那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那某死亡;事故发生后,陈某伟找人顶替逃离现场,后于次日投案。
经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证,确定陈某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6月6日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陈某伟犯交通肇事罪。2019年7月16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陈某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二、徐某萌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案
2018年7月14日00时10分许,徐某萌酒后驾驶鲁GX**21号轿车(载姜某某)沿灶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草庵村路口处,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后电动三轮车散落物又砸到沿灶朱路由北向南行驶的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徐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致张某某死亡,王某某、姜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经昌邑大队认定,徐某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19年2月25日经昌邑市人民法院判决,徐某萌犯交通肇事罪。2019年7月18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徐某萌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