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有关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立清、王建安、李俊德、徐中华、牛吉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永明参加活动。
李燕指出,人大代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有关经济社会等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权,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各部门单位的重要职责,各承办部门必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强力推进。要明确自身职责和义务,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办理程序,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推动部门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拓宽工作思路,切实解决问题。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制定办理方案,统筹推进实施;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认真向代表解释答复,已办结的,要及时通报办理情况;要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积极反馈办理工作进度,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各级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效,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