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扬尘防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临沂市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工地扬尘治理复工检查标准》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高速公路工地扬尘治理和整改工作,对停工的高速公路工地实行复工前检查。初检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并验收合格可发放开工证。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获悉,复工前检查依据临沂市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工地扬尘治理复工评分表。施工单位按照评分表中有关要求整改完毕后,向临沂市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速建设推进办)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市高速建设推进办进行复工初检。
初检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市高速建设推进办向有关县区出具初检意见,并建议各县区尽快进行验收;各县区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报市扬尘防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批准,发放开工证。市高速建设推进办初检达不到90分或相关县区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作程序,并需继续抓好整改。
验收合格复工后,市大气办、各区大气办和市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办不定期对复工工地进行督导检查,对再发现存在扬尘污染的将从严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将立即停工、顶格处罚,并严厉追究处理相关责任人。(记者 王艳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