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报了各地查处的
第三批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临沂两家“黑中介”上榜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今年5月份以来,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鲁建房函〔2019〕1号)的部署,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各地查处的第三批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通报如下: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在重点查处鲁建房函〔2019〕1号文件所列六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和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住房租赁中介活动中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2日
针对临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
重点检查四个方面
针对临沂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经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成员单位参与,联合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
1
投机炒房行为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无垄断房源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操纵房价或房租;
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炒卖房号;
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变相垫付首付款;
违规将房源和商铺捆绑销售,主观刻意制造房源稀缺紧俏现象的行为等。
2
虚假宣传问题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无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和销售广告;
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捏造不实承诺,诱导购房人签订认购协议或者购房合同;
样板间与实际装修不一致;
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或借助规划或建设中的配套设施条件进行误导宣传,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
3
违规销售行为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无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等费用;
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未按规定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备案价格,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
变相请托无关人员排队摇号等虚假购房行为;
在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经营合同、预售资金监管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违规进行开发经营活动;?
未按照有关规定和预售合同约定条件交房:违规进行物业管理活动等。
4
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中介机构有无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订金;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等。
下一步
临沂市将加大土地供应
针对目前北城新区商品房供应紧张的问题,近期市政府将加大土地供应,加快开发步伐,确保供应充足,满足市民购房需求。
提醒市民注意:
购房时要提高辨识能力、细心查看、慎重把握,要以官方信息为准,不要受网络不实信息误导,不要轻信部分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口头许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购房时应仔细查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认真、仔细查看合同内容,防止合同欺诈行为;购买二手房时选择已在住建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进行交易买卖,规避风险。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临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