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中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案件信息,被告人马某某2018年7月2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市中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被告人马某某,男,1990年出生,出生地江苏省邳州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
本案由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马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2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5月份至2018年3月份,被告人马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成立**商贸有限公司,专门为非法赌博网站发展会员,并与赌博网站约定,以会员投注金额的12%收取服务费。而后,马某某招募五名员工(另案处理),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路一写字楼内,让招募人员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伪装成女性身份,骗取男网友信任,进而诱骗男网友往虚拟网络赌博平台投注,以此获利。截止案发,共收取服务费12万余元。
2018年7月2日,被告人马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发展会员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枣庄市中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