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冠群 报道
晨报淄博8月15日讯记者今天从张店区纪委监委网站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现将3起党员干部醉酒驾驶典型案例通报。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原科员穆成林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月9日,穆成林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月1日,穆成林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3月28日,穆成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山东恒昌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顾问于宗淼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10月7日,于宗淼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2019年1月28日,于宗淼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3月28日,于宗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张店区车站街道华泰社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治安员李群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2月9日,李群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7月10日,李群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8月8日,李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通报中的党员干部置自身及他人安危于不顾,自律意识缺失,给个人、家庭和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目前,从交警部门查处情况看,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仍屡查不绝,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责任,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配合,保持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