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琐事引发叔嫂大战,命运多舛的家庭如何面对顶梁柱的牢狱之灾?临沭法官坚持情理并重,司法裁判有态度,工作延伸有温度,让一个风雨飘摇的家庭重拾安定。
临沭县某村村民张某与大哥家素有积怨。2018年5月份的一天,张某正在其二哥家门口栽树,其大嫂孙某骑着三轮电动车过来,"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孙某怀疑张某去他家偷东西,便开始对张某破口大骂,双方因此发生口角争执,随着争执不断升级,张某一时不忿,便将其大嫂孙某拽下车,用孙某车上的铁锹对其脸部、胳膊、肋骨处等部位实施殴打。后张某的大哥张某大回家后,带着孙某去卫生院进行了包扎。经法医鉴定,孙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随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由临沭县检察院公诉至临沭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对案情进行详细的了解。这一了解才发现,该案并非一起简单的故意伤害案件,张某今年50多岁,妻子生活方面仅能自理,家中尚有两个未成年子女正在上学,家务及子女抚养主要依靠张某。张某的二哥已经去世,其二嫂为多重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目前也由张某扶养。可以说张某一人身系两个家庭的生存问题。法庭还了解到目前张某一家及其二嫂所在镇村也给予了低保救助。一旦张某被判实刑,虽然民政可以对张某的家属及其二嫂进行一定救助,但未成年子女的问题依然难以解决。
了解到上述情况,开庭前承办人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到庭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调解,并对孙某的骂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过反复调解做工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某主动赔偿孙某26000元,孙某对张某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谅解。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发挥法律公平作用,体现司法有温度,承办人又针对社区矫正等问题到镇村了解情况,与该村挂职干部、镇法律服务所人员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大家一方面支持法院依法打击张某的犯罪行为,但另一方面,也客观分析了张某家庭目前的处境,一旦张某被判处实刑,张某的家庭将面临破碎。承办人表示,虽然张某的遭遇让人同情,但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载体,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会争取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理,另一方面也希望村干部和镇领导加强协调,切实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实处。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张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本案系因由民间矛盾激化引起,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具有过错,对被告人可酌情从宽处罚。综合上述量刑情节,考虑到本案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形,对被告人张某可适用缓刑。
宣判当日,拿到判决书的张某一面不住的忏悔承认错误,一面感动地不停向承办法官道谢。"谢谢法官,挽救了我的家庭,我一定好好参加社区矫正,绝不再犯冲动的错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高文波 吴艳升 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