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召开理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及核定配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听证会将于8月27日在滕州市政务中心组织召开。
记者了解到,听证会参加人共23名。其中,消费者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名、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6名、专家学者1名、经营企业及利益相关方2名。同时,听证会对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制定了两种方案。
方案一:天然气居民和非居民门站价格并轨后,滕州市现行门站价格为1.84元/立方米,居民用气比并轨前门站价格1.6元提高0.24元/立方米。价格理顺后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0-156立方米及以下(含156立方米,月均13立方米),销售价格2.4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156-228立方米(含228立方米,月均13-19立方米),销售价格2.99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超出228立方米以上(月均19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3.74元/立方米。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暖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以内(含),销售价格2.4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2.99元/立方米,超出部分全部执行第二阶梯气价。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按照居民生活用气第一、二阶梯气价的平均销售价格2.74元/立方米执行。
方案二:参照省内其他地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气量执行情况,结合本市实际,本次拟将第一阶梯年用气量调整为0-216立方米(含216立方米,比原用气量156立方米提高60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调整为216-36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调整为360立方米以上。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0-216立方米(含216立方米,月均18立方米),销售价格2.3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16-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月均18-30立方米),销售价格2.8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超出360立方米以上(月均3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3.54元/立方米。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暖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以内(含),销售价格2.3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2.83元/立方米,超出部分全部执行第二阶梯气价。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按照居民生活用气第一、二阶梯气价的平均销售价格2.6元/立方米执行。
《公告》明确,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由运行维护费、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构成,计算公式为定价总成本=运行维护费+折旧及摊销费;定价单位成本=定价总成本/核定销售量。经监审核定,2016-2018年滕州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配气定价单位成本为0.349元/立方米。
同时,核定滕州市华润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即通过核定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计算公式为配气价格=年度准许总收入/年度配送气量。核定的配气价格0.52元/立方米。
对于本次理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及核定配气价格的意见和建议,市民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电话0632-5522931,邮箱tzjgjc@163.com。
(武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