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舜耕中学(七年级)2019年招生简章
根据《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薛教体发〔2019〕16号)要求,我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临山路以南、G3京台高速以西、珠江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珠江路以南、奚仲广场东路以西、郯薛路以北的区域(含水发澜悦龙城、西麦村、东麦村、何庄村、姬庄村)。
区域3:临城街道古井社区。
二、入学条件
1.入学适龄儿童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口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三、入学证件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未提供有效证件的不予受理。
1.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招生范围区域内的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3.入学适龄儿童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小学学籍证明的,可现场查询。
上交证件原件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由学校留存备查。
四、随迁子女入学
1.条件界定。
凡符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规定的学生,中小学不得拒收。报名时,应按照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地址到学区划分的服务学校登记报名入学。
2.入学证件。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1)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
(3)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
(4)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生日程安排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招生时间:2019年8月16日-21日
2.报名地点:舜耕中学学森楼
3.进出学校:家长从学校西门进出,1人入校审核即可。
七、咨询电话:0632--4447859
八、其它事项
1. 2019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学校不安排住宿。
2.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没收虚假材料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3.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报名时提供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小学学籍证明的,可现场查询。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枣庄市薛城舜耕中学
2019年8月12日
薛城区奚仲中学2019年招生简章
根据《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薛教体发〔2019〕16号)要求,我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永福路以东、泰山路以西、枣曹线以南、临山路以北的区域。
二、入学条件
1.入学学生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学生户籍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入学证件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未提供有效证件的不予受理。
1.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招生范围区域内的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3.入学适龄儿童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者,可现场查询)
上交证件原件时,仍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由学校留存备查。
四、随迁子女入学
1.条件界定。
依据相关要求,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凡户籍所在地有监护子女条件的,其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已申领居住证,可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2.入学证件。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
(3)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4)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或由工商、税务、商务等部门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生日程安排
8月13日-15日:公示学校招生简章。
8月16日-18日:收取报名材料(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家长持相关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①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②与房产证地址相一致的户口本③学生学籍证明)到校后,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表》、《上交材料存根及回执单》,到指定教室上交材料,签字并领回执单。
8月19日:学校审验报名材料。电话通知材料审查不完善、不合格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下午3点来校凭回执领回证件原件。
8月20日:再次抽查复审学生报名材料,初步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8月21日:上午继续集中收取16-18日未来及报名及材料完善后的学生材料。下午,审核材料后,确定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区教体局录取人数,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发放学生材料原件及录取通知书。
六、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地点:薛城区奚仲中学德润楼一楼教室
2.咨询电话:4464046 4464018
七、其他事项
1. 2019年秋季入学新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2.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3.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5.符合转学条件,开学后升入八、九年级学生带齐相关材料于8月25日早8:00到校统一办理,转学条件同新生录取条件。
薛城区奚仲中学
2019年8月10日
枣庄市第二十九中学(初中部)2019年招生简章
据《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薛教发[2019]16号)要求,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我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G3京台高速以西、临山公园以北、泰山路以东、枣曹线以南的区域(含匡山腰村、匡山头村)。
二、报名方式
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和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小学学籍证明的,可现场查询)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现场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入学条件
1.入学学生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学生户口单独依附在其他亲属户口上的适龄少年儿童,应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杜绝持假证件的学生入学就读。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驻户口、房产, 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3.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圆满完成小学阶段相应学业。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条件界定。
依据相关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凡户口所在地有监护子女条件的,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在薛城城区工作、已申领居住证,并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在工作地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1)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2)父母双方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1年以上);
(3)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1年以上)、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4)学生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小学学籍证明的,可现场查询)。
五、招生日程安排
8月11日—15日:公示学校招生方案
8月16日:收取报名材料(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弘毅楼北二楼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上交材料存根及回执单》,到指定教室上交的材料,并签字确认。若因特殊情况有的证件无法提供,须提供其他辅助证件。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与房产证地址相一致)及复印件;学区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若因房产抵押贷款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加盖房管部门公章的房产复印件、查档费收据凭条、购房发票、抵押以来的银行还款记录清单等。);学生小学学籍证明(原件);
8月17日:学校审验报名材料、张榜公布审验合格学生名单。
8月18日:发放审查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合格者在弘毅楼二楼指定教室领取录取通知书、缴费、注册,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凭回执单领回证件原件,材料不完善、不合格的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务必于8月19日前进一步完善材料。
8月20日上午:上午8:00开始,在弘毅楼二楼指定教室上交材料。
8月20日下午:学校再度组织人员审验报名材料。
8月21日:学校发放二次审查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组织缴费、注册,学生家长及其法定监护人凭回执单领回证件原件。(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合格者在弘毅楼二楼会议室领取材料、录取通知书、缴费、注册;不合格者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领取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常驻户口名下监护人无城区房产的,城镇落户人员及其随迁子女需落户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可在招生期间到定点学校登记申请入学。
2.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将请相关部门申请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审核合格后须按我校规定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即取消入学资格。
4.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一旦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8020588
枣庄市第二十九中学
2019年8月11日
薛城区北临城中学2019年招生简章
根据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薛教发〔2019〕1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永福路以西、枣曹路以南,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临山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西临城街道所属区域。
二、区域内学生招生入学
1.报名条件
(1)入学适龄儿童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口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
2.报名上交证件
(1)招生范围区域内的房产证及复印件。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2)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入学学生户口页复印到一张A4纸。)
(3)入学适龄儿童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小学学籍证明的,可现场查询)
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按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个人自备)。
三、城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1.条件界定。
依据相关要求,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凡户籍所在地有监护子女条件的,其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已申领居住证,可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2.上交证件。
(1)适龄儿童父母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入学学生户口页复印到一张A4纸;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
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按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个人自备)。
四、招生日程安排
8月11日-15日,学校公示招生简章。
8月16日,收取学生报名材料。(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8月17日, 学校审验报名材料。
8月18日,?张榜公示审查结果,发放审验合格学生入学通知书。所有家长凭回执单领回各类证件原件,未完善材料的需按学校要求完善报名材料。
8月19日—20日,审验合格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
8月21日,收取并审验完善后学生报名材料,审验合格后,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报到注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
2.报名地点:北临城中学
六、咨询电话:8079076
七、其它事项
1.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
3.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薛城区北临城中学
2019年8月11日
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2019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区教体局薛教发〔2019〕1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G3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南,六盘山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民生路至榴园大道以西、榴园大道以北的区域(含殷庄社区、枣矿城壹号院)。该区域居民子女也可自愿选择到祁连山路中学就读。
区域2:G3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北,沿太行山北路、翠竹谷路至景山路以西,沿黑龙江路至G3京台高速以南的区域。该区域居民子女也可自愿选择到祁连山路中学就读。
二、入学条件
1.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入学学生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学生户籍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4.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已申领居住证,可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三、报名办法
家长来校报名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按照顺序对应放好,以备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学校概不受理。
(一)范围内学生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区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有效房产证件及入住证明材料。
(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回迁户要提供回迁安置协议书、选房单;若房产证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抵押合同、银行还款明细、房产部门复印契税单、查档费收据等系列佐证性资料)。
3.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小学学籍证明的,可现场查询)
4. 其他有效性的佐证材料。
备注:
(1)户口本复印时要复印首页、索引页、父母页、学生页;购房合同和发票要全部复印。
(2)户主、房主不一致时,需提供关联材料。
(二)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时,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区外学生的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学生父母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
3.学生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4.务工: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商: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年度报告公示等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户口本复印时要复印首页、索引页、父母页、学生页;购房合同和发票要全部复印;其他证件均进行复印。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
五、说明
1.8月11日-15日公示招生简章,广泛宣传。
2.8月21日上午8:00-11:30,公示审验合格学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退还证件;家长凭回执单领取各类证件原件,不及时领取责任自负。
3.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将对提交的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咨询电话:0632—8015286
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
2019年8月10日
薛城区祁连山路中学2019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薛教体发〔2019〕16号)要求,我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沿黑龙江路至G3京台高速以北、政通路以西、枣曹路以南、G3京台高速以东的区域(含东曲柏村、西曲柏村,不含匡山腰村)。
二、入学条件
1.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入学学生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学生户籍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4. 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已申领居住证,可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三、报名办法
家长来校报名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按照顺序对应放好,以备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学校概不收取。
(一)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材料:
1.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招生范围区域内的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回迁户要提供回迁安置协议书、选房单;若房产证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抵押合同、银行还款明细、房产部门复印契税单、查档费收据等系列佐证性资料。
3.入学学生的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小学学籍证明的,可以现场查询)。
备注:
(1)户口本复印时要复印首页、索引页、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所在页、学生所在页;购房合同和发票要全部复印。
(2)户主、房主不一致时,需提供关联材料。
(二)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区外学生的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学生父母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
3.学生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4.务工: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经商:由工商、税务、商务等部门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户口本复印时要复印首页、索引页、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所在页、学生所在页;购房合同和发票要全部复印;其他证件均进行复印。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枣庄八中东校南区思贤楼(综合楼1号)一层1015室
3.咨询电话:0632-8050867 ?0632-8050808
五、其他事项
1. 8月12日-15日公示学校招生简章。
2. 8月20日下午14:00—17:00公示审核合格学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退还证件;家长凭回执单领取各类证件原件,不及时领取责任自负。
3.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
5.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薛城区祁连山路中学
2019年8月11日
来源:薛城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