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7月30日20时50分
姓名:刘汝波(3714251987****5513)
驾驶车辆:鲁AN58L5小型轿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9mg/100ml
违法行为:酒后驾驶
2、时间:7月30日21时15分
姓名:赵伟(3714251986****0377)
驾驶车辆:鲁AGN701小型轿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21mg/100ml
违法行为:酒后驾驶
3、时间:7月30日22时
姓名:杨团团(3714251991****4612)
驾驶车辆:鲁AA7S36轻型普通货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6mg/100ml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很多人会问:什么时候查酒驾?在哪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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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交警开启“白加黑模式”!严查酒驾不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