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记者 张培
晨报淄博7月27日讯 6月18日,本报曾经报道过一名面包车司机开车过程中看平板、打电话、抽烟的危险驾驶行为,今天中午,记者外出采访途中遇到一辆面包车,驾车男子同样是边看手机边开车。记者跟踪其6公里,拍下对方的不文明行为。交警部门指出,遇到此类情况,可保留证据并举报。
今天中午12点40分,记者乘车沿联通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原山大道路口时,后方驶来一辆车牌号为鲁CR20**的面包车,该车车门上标注着某品牌啤酒的字样。驾驶该车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其在开车过程中,将手机放在方向盘上,右手操控方向盘,左手握着手机,边开车边看手机,时而低头看手机,时而抬头观察前方路况。临近路口时,男子会收敛自己的行为,通过路口后继续上述动作,很可能怕路口监控摄像头拍摄到其不文明行为。
记者乘坐的车就在其相邻车道,司机不时按喇叭提醒男子,但对方没有意识到是在提醒他。
面包车到达联通路与南京路路口时,男子将手机放到副驾驶一侧专注开车,信号灯变绿灯他继续向东行驶。记者又跟踪对方约300米,发现其未再看手机。记者大约跟踪了面包车总共6公里,拍下了对方开车看手机的全过程。
随后,记者从本市交警部门了解到,针对上述情况而言,可以肯定面包车司机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如果保留好相关图片、视频证据,可向交警部门举报,对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