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冠群 报道
晨报淄博7月25日讯 根据张店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共张店区纪委、张店区监委对张店区湖田街道商家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宓崇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宓崇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列支招待费,违规发放补贴;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建设楼房等建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宓崇春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张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宓崇春开除党籍处分;建议终止其中共张店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