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综合执法局对城区路灯管理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拆除违规设置在灯杆上的各类设施。
路灯是城市夜间照明的主要设施,在灯杆上擅自安装广告牌、摄像头、信号板等设施,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且极易发生脱落引发事故,部分设施外接用电线路,更容易出现漏电隐患。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经过排查治理,县综合执法局共拆除灯杆广告及各类悬挂设施70余处。在此提醒大家,任何单位和个人请勿随意在电线杆、树干上、建筑物等户外场所随意设置广告等悬挂物,县综合执法局将严肃查处违规私设行为,保障路灯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方便市民夜间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