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
做"贼"需要多高的门槛?会撬锁?会爬墙?然而兰陵县公安局抓获的这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王某盗窃方式非常"碰运气",该男子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盗得现金2000余元,现已被刑事拘留。
2019年7月20日17时许,兰陵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接到辖区内的一女子尹某报警称其自己将车停在单元门口,放在车内的现金被人偷了。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取了案发地点相关监控,在前一天晚上的监控视频中发现一名男子行迹可疑,该男子鬼鬼祟祟拉了好几辆车的门把手。
由于尹某停放车辆位置离监控探头有一部分距离,再加上天黑,只能看到该男子拉开了车门,车上的照明灯亮了起来,紧接着该名男子匆匆离开现场。办案民警立即围绕该名男子展开调查,通过科学分析研判,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一家宾馆内,随即赶赴宾馆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了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王某初中辍学后和亲戚一起到上海做蔬菜生意,可是王某吃不了干活的苦,没有经济来源的他就起了盗窃的歪心思。2018年11月份因盗窃罪在昆山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今年的6月6日刑满释放,这才刚刚回到老家。在家里住了几天后,身无分文的王某偷了一辆自行车骑着来到县城,还是寻思干个"老本行"支配日常开销。王某想了一个"简单易行的操作",寻找停车忘记落锁的车辆,盗窃车内财物。
王某来到县城一小区门口,步行进入小区,装作认错了车,过去拉了多辆汽车门把手,最终还真拉开了一辆宝马车的车门,王某窃取到车内一女士钱包内存放的现金。原来,这辆宝马车的车主尹某,下班回家将车停在自家单元门附近,急着回家忘记锁车,第二天出门时看到车内物品杂乱,才发现因没有落锁造成自己的钱包被盗。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对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王某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现正值酷暑,车内温度升高,有些车主为了透气,可能造成车窗关闭不严。在此,民警提醒各位车主,离开车辆以后一定要锁上车门,关好车窗,不要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车内尽量不要存放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以免造成财物损失。(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曹光艳 苑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