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朱孟迪)集市上熙熙攘攘,摊主之间有时会发生一些摩擦,很多情况下也是想多卖点货、多挣点钱,但如果因为一点小摩擦就打架互殴,互相伤害,最后还闹上法庭,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今年5月份,在某镇集市上,李大爷正在鞋摊上卖着鞋,忙得不亦乐乎。对面摊位来了一位卖胶水的小伙,由于小伙把宣传音响声音开得很大,导致李大爷听不清前来买鞋顾客的声音,大爷便走到对面摊位前,让小伙把音响声音开小一点,可小伙开口却来了一句:你管不着!这下,李大爷不乐意了,两人随后发生口角。
争执过程中,小伙冲到大爷的摊位前,一把将大爷卖鞋的货架全部推到。看到自己的货架被推倒,李大爷一怒之下拿起身旁的一块木板就向小伙的后颈砸去,并对小伙连踢带扇,路人见状纷纷将两人拉开。经鉴定,该起纠纷造成小伙轻微伤。
事后小伙一纸诉状将李大爷告上法庭,要求李大爷赔偿其医药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8600元。该起案件于5月27日在临沭法院开庭审理,庭上李大爷和小伙各说各的理,小伙诉苦,"我去医院来来回回好几次,花了不少钱,他应该赔偿我全部经济损失。"李大爷辩称,"原告弄翻了我的货架,实在太过分,是他有错在先。"双方都是一肚子的委屈。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大爷将小伙致伤,对小伙因治疗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但在纠纷发生过程中,小伙未能冷静妥善处理,甚至将李大爷的货架推到,导致纠纷升级,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所以应适当减轻李大爷的责任。经认定小伙的合理经济损失为772元,最终法院判决李大爷赔偿小伙各项经济损失540元。
俗话说得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本是双方退让一步便可解决的小事,可就因为两人的"气不过",大打出手,最后导致两败俱伤,实在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