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记录。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尽量防止本土文物史料流失,使散存在各地和各单位的文物史料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也为了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淄川博物馆馆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有关各类文物及史料。
征集范围:
(一)淄川地区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出土的文物、古建筑构件、石刻等。
(二)反映淄川地区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实物、图片及资料。
(三)典型的淄博窑口的陶器、瓷器。
(四)淄川历史上有影响的历史人物的遗物、作品、手稿。
(五)淄川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艺术品、工艺品(特别是在淄川生活过或淄川籍的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的作品)。
(六)符合淄川博物馆入藏标准,其他有收藏价值或代表性的文物。
征集方式:
(一)提倡和鼓励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无偿捐赠文物和资料。捐赠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对无偿捐赠者将颁发捐赠证书。
(二)对民间收藏者不愿无偿捐赠的文物和重要资料,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邀请有关学者、专家作出鉴定后,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进行收购。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征集方式。
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收藏者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收藏者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淄川博物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其他事项:
文物征集工作由淄川博物馆具体负责。有意者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或直接来人等方式,介绍或提供文物的具体情况。
征集单位:淄川博物馆
地址:淄川区松龄东路262号
联系人:石峰 冯璐
联系电话:0533-5159645
邮箱:
zcwwj@zb.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