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河县城区停车秩序整治工作部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城区人行道上和建筑退界区域及城区公共场所不按规定乱停乱放车辆的处罚工作。5月20日开始,执法局将与交警、交通、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正式开展城区乱停车治理行动。
执法人员将综合运用定岗定人巡查、技术监控等手段,予以查处。加大对机动车、电动车、非机动车等违停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在停车位乱停车的、逆向停车的、占用绿地及市政设施等停车现象,以及在城区道路及两侧乱停乱放电动车、非机动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影响市容和交通安全的违停车辆,实施现场拖离处置。
执法人员首先对驾驶人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或不在现场者,执法人员将张贴罚单并拍照留证,对违停车辆处以100元罚款。对影响市容和交通安全的车辆,将予以拖离。
在人行道上乱停车被贴条的车主,当事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理并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未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理或逾期未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个工作日内移交县交警大队依法依规处理。
为确保有序开展,执法局目前正在对道路标线、停车位等重新施划,并在重点地区增设护栏、隔离墩等设施,最大限度引导和规范停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