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兰山半程的王先生拨打热线反映,他参加了一商家微信集赞送健身卡活动,对方称同意规则就可以免费领取健身年卡,可是当他集满赞到店领取健身卡时,却被要求交纳700元押金。
据王先生介绍,6月24日,他收到一条信息,“当时是朋友群发给我的,微信上的内容称:复制文字转发到朋友圈并集赞45个,前200名可免费赠送一年期健身卡一张,活动时间6月24日至7月3日,先到先得。”王先生说,他看到后立刻按照信息里的提示关注了这家健身馆的公众号,并将这条信息转发到朋友圈,并通知朋友帮忙点赞。
王先生告诉记者,通过发动朋友、亲属,45个赞很快完成。“当时活动完成后,我立即联系商家并发送了截图,询问是否在200名的赠送名额里,对方称符合要求我才过去的。”王先生告诉记者,6月27日一大早,他就来到位于半程镇的这家健身馆,准备领取健身卡,谁知却被告知,还得先交700元,“当时我也很纳闷,对方称这钱是押金,如果用户一年锻炼次数达到了120天,每次锻炼超过1个小时,一年后就能把这笔退还给用户。”
“如果微信活动礼品数量有限,或者我的转发不符合要求,我也能理解,但已经符合要求了,怎么还得交押金呢?就算是领取健身卡需要交押金,健身馆应该在一开始就说清楚。过来领取了才说,这种营销手段,完全就叫欺骗了,希望商家给个说法。”王先生气愤地说。
随后,记者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这家健身馆。“此活动真实有效,年卡是免费领取,但我们在消息里专门标注了一句‘到店认同规则即可领取’。”对此,这位工作人员说。
据工作人员称,此次活动是为了推广全民健身。“今年是我们3周年店庆,为了推广全民健身,我们进行了此次优惠活动;700元收取的只是押金,此后一年中健身打卡满120天,每次锻炼超过1个小时,这笔押金将全额退还,而且我们会就此与消费者签订协议。健身房也会有开销,这只是激励大家参与全民健身的手段,也并不与我们宣传的领取健身年卡的广告内容相悖。之所以收取这笔押金,也是为办卡用户好,督促用户来锻炼,如果用户不来锻炼,我们赠送的健身卡有什么用呢,希望大家理解。”
律师说法:
对此,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商家利用微信平台宣传促销,虽然网民没有付出资金成本,但也付出了劳力、精力和时间,实际上已经和活动商家建立了消费关系,若商家不兑现承诺系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到消协等部门投诉。“本案中,如果商家在发出的邀约中,并未对到店认同规则,作出任何内容上的提示和说明。而客户到店后了解到需要支付附加条件的内容,该内容因商家事前未采取合理方式提醒客户注意,应当做出对商家不利的解释。如果双方协商未果,客户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来裁决和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