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沂南交警大队近日在辖区新增6处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自动抓拍设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自动抓拍设备点位进行公示。
据了解,公示期自2019年7月1日至8月1日,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
1、沂南县城团山路与澳柯玛大道交会路口以北50米处;
2、沂南县城卧龙山路与澳柯玛大道交会路口以北50米处;
3、沂南县城卧龙山路与金铂路交会路口(禁止货车通行及闯红灯自动抓拍);
4、沂南县城玉泉路沂南第一中学新校门前路段;
5、沂南县城西外环路与北处环路交会路口以北100米处;
6、沂南铜井镇泉乡大道与省道229线交会路口以西50米处。(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孙全军 宋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