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荣成交警大队在石岛管理区流口岗附近开展统一夜查行动,在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浓浓的酒味。于是,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1mg/100ml。该车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车,袁某属于饮酒后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袁某称,自己白天在石岛卸完货,晚上吃饭间喝了1瓶啤酒,准备从石岛返回淄博,心想此时交警已经下班,不会在这个时间段进行检查,于是驾车上路,没想到却被抓个正着。最终,袁某因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