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己莫为”守住廉洁“底线”)
“是贪婪害了自己,是弄权害了自己……”身陷囹圄的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平回首过往岁月,悔恨不已,他感慨,“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然而为时已晚。正是他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他送入高墙之内。
王平也曾想扎实做人、干净干事、拼搏进取,也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但还是因为法纪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个人私欲膨胀、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隐得深、藏得好而“己要为”,最终不能自拔、作茧自缚、追悔终生。
只有“己莫为”,才会“人不知”,而“己莫为”并不是简单地、表面地“不去做”,而是要对“己莫为”有深入的认识。作为党和人民的干部,首先要学会在利益面前“不动心”,坚定理想信念,守住思想的总开关。对名利不动心,要用好权,为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面对物质的诱惑不动心,要能守住平淡、站稳立场、保持清醒,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去追求有意义的生活。其次要学会在利益面前 “不动手”,面对让人眼花缭乱的“礼尚往来”,要稳住心、“管”住手,懂得“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教训并时刻警省自己。
东汉时期,王密为了报答杨震的提携之恩,看望完了杨震之后,在夜晚送上了十金。杨震见此,说道:“老朋友知道你,你为什么不知道老朋友呢?”王密说:“现在是深夜,没有人会知道。”杨震说:“天知、神知、我知、你知,怎么说没有人知道呢。”最终,王密惭愧地离开,而杨震也因此被称为“四知先生”。杨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自己的官途着上了清廉的本色,为世人诠释了“己莫为”的真正含义,即是守住自己的心,才能守住“廉洁”的底线。
“清者莅职之本”,廉洁自律是为官的根本,领导干部应常修为官之德,谨记党纪国法,用“己莫为” 守住廉洁“底线”,用“初心”为国为民谋福,做一名让国家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李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