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一句简单易懂的警示俗语却难以使市民牢记心间。19日晚,聊城高速交警支队高唐大队在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中,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究其原因竟认为高速夜间不会查酒驾,故而绕行高速,不料刚下高速便被查住。
记者了解到,行动当晚,高唐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以高唐东收费站为临时检查点,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力度,重点以小型车辆为主,对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零”容忍,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在23时左右,执勤民警检查鲁PGTL**黑色轿车时,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紧张,车内有股酒味。民警随即对酒驾嫌疑驾驶人徐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酒检测试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民警了解到,驾驶员徐某抱着侥幸心理,认为高速上不会查酒驾,不料还是被逮个正着。执勤民警对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徐某给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聊城高速交警在此提醒:正值夏季,外出活动增多,如需赴宴饮酒,酒后须找代驾司机,或乘坐公交通工具,不可铤而走险。谨记酒后驾车,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