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饶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存售油窝点,5月9日,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
5月7日8时40分许,开发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在西秦村一板房内发现孙某某(女,乐安街道人)正在用油桶给一辆车加油,存在非法储存、销售汽油的情况,于是立即将她控制,现场查获汽油50升。经询问,孙某某对自己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另查,2017年10月,孙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开发区派出所治安拘留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报请县局同意,开发区派出所决定给予孙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通讯员 宋永兴 张凯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