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晚,烟台高速交警龙口大队民警在龙口收费站开展夜间执勤时,发现一辆轿车用简易的牵引绳牵引着另一辆车驶下高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民警便上前查看。
在民警上前询问的过程中,发现前车驾驶员身上有淡淡的酒气,便怀疑驾驶员可能是酒后驾驶。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过民警的了解得知,该驾驶员在吃饭过程中得知朋友的车坏在高速无法行驶,出于好心,自己便开车驶上高速帮朋友拖车,没想到刚下高速就被交警拦下了。民警对驾驶员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了其酒后驾驶以及随意用牵引绳拖车行为存在的危害和隐患,随后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车辆如果在高速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将可移动的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开启双闪,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摆放安全警示标志,人员在路肩外等待。希望广大群众不要为了便宜省事,反而坑了自己和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