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明轩嘉园的小区业主都在讨论一件事儿:使用太阳能要交费了!
该小区10号楼的一位业主告诉牡丹晚报小编,他们是2017年入住小区,第一年和第二年都没有收取太阳能使用费。今年3月份,物业公司通知小区业主:要交“使用费”了!
对此,很多业主表示不解:太阳不是公共资源吗?太阳能不应该属于配套设施吗?物业费里不包含吗?
牡丹晚报小编联系该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客服人员说,他们小区使用的是楼顶集体公共太阳能,跟其他小区各家各户分开使用的太阳能不同。
“像我们这种情况的小区不多,但开发商建设的时候就这样,我们也没好办法。”该客服人员说,由于打压、补水以及维护管理都需要费用,所以只能向使用的业主收取10元/月。
随后,小编又联系了相关物业管理部门。
该部门工作人员说,针对太阳能使用费,并没有相对应的政策法规,但是这属于公共设施,不从各家各户上水,所以产生的二次加压、补水以及维修管道等服务性费用只能由业主承担。此外,这属于物业公司常规服务以外的约定服务项目,所以不包含在物业费内,也无法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你选择这项服务,就交钱,不选择就不交钱,没有强制性。”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