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2019年我省继续实施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以下统称为“公费生”)公费教育政策,启动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委培师范生”)试点工作。《通知》就做好2019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显示,全省安排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5000人,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1300人(其中公费本科医学生1000人、公费专科医学生300人),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360人,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637人。其中,公费本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济宁医学院等5所高校承担;公费专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3所高校承担。
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
(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本科层次公费生须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录取控制线。公费专科医学生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专科普通批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协议,其中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费本科医学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公费专科医学生不含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公费农科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四)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委培师范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五)报考委培师范生须经过委托培养市有关部门面试,且面试结论为“通过”。面试具体办法参照鲁教师字〔2019〕7号执行。
招生录取
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公费师范生”或“公费本科医学生”或“公费农科生”或“委培师范生”院校和专业志愿,以上类型不可兼报。报考公费生的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专业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任何调剂专业和任何就业市方向。
公费专科医学生单设投档单位,“院校+就业市方向”为一个高校志愿。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高校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调剂高校的任何专业和就业市方向。专科公费医学生志愿与我省高职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不能兼报。
公费师范生、公费本科医学生、公费农科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对达到或超过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1:3比例投档。招生院校应制定科学的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公费专科医学生在专科普通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普通批录取时,先录取公费专科医学生志愿或高职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志愿,再录取其他普通专科志愿。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签订培养协议
公费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其中,《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卫生健康委拟定,并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各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章的《公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如未按规定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视为放弃2019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2019年山东省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