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渤海 报道
晨报淄博6月11日讯 一男子今年5月从淄博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苏宁易购”)离职,不过,今年4月份的工资他还没有拿到手。目前,双方已协商解决。
“我原来在淄博苏宁易购工作,上个月离职了,4月份的工资公司还没发。”6月9日,张店市民赵先生拨打本报3585000新闻热线表示。9日上午,赵先生当面向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赵先生表示,他是2017年7月份进入淄博苏宁易购的。
“今年4月份,人事部门要调我去周村干店长,我不愿去,后来就离职了。”赵先生说,他的正式离职时间是5月21日,4月份的工资到现在也没发。
据赵先生介绍,5月23日,按公司规定,他在离职前盘点一家门店中的小家电样机,所盘样机来自闭店的直营店,于今年3月份运到门店。“盘点发现少了5件,我有一定责任,但不能是全部责任由我承担。”赵先生同时表示,他觉得工资问题与此有一定关系。
6月10日,记者赶到淄博苏宁易购采访,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记者所提问题反映给领导。6月11日,记者得到回应,赵先生工资缓发确实与盘点时少了样机有关。截至目前,公司已与赵先生协商解决。记者随后从赵先生处获悉,他和公司各承担50%的责任,他接受这种处理,4月份工资将在本月公司发工资时扣除相应数额后发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