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的王先生反映,他在自家小区开了一家门头,按照正常的合法程序,进了3箱牛奶。但是在春节过后突然被当地市场监管局告知这些牛奶不合格,并接受了10000元的处罚,对于这样的处罚决定有异议。“我是周村区的一个经营业户,今年过了春节以后,送奶的给我送来三箱奶,当时购货凭证、进奶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都给我带来了。当时市场监管局检查员来了以后提走了,之后给我送检验报告来,说这奶不合格。又罚我一万块钱。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6条,可以免予处罚。”
记者从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春节过后,我市开展了关于饮料除饮用水外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对于我市饮品、乳品市场进行了大检查,对于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欺诈误导消费者,标签虚假标识等具体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打击。刚好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王先生进购的海参牛奶,存在虚假宣传、标签虚假标识等具体的违法行为。
周村区市场监管局大街监管所所长陈宝介绍:“今年2月17日,我们在对业户检查的时候直接就发现了海参牛奶,涉嫌标签不符进行了查扣,之后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去检验,证明确实是这个产品海参牛奶呢,标签标识与真实性不相符,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4条的规定,进行了立案调查。”另外,关于王先生质疑的,为什么罚自己10000块钱这样的具体数额,也是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
周村区市场监管局大街监管所所长陈宝介绍: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5条,这个罚款额度在5000到5万之间。经局二审研究委员会的讨论,大家共同做出了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对该零售商进行处罚之外,追本溯源也对其上级批发商同时进行了行政处罚。
记者现场从已经查缴的海参牛奶包装盒上发现,该商品的制造商是淄博新天港保健品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淄博高新区民安路东。
目前,该案件已经向生产厂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线索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承诺,一定会高度重视,严格检查,严肃处理。
在这里也提醒全市经营业户,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价格辨识基本能力,做良心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