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桓台县委、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桓台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桓发[2019]2号)和《中共桓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党政机构改革涉及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通知》(桓编办字[2019]3号)文件有关精神,撤销桓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单位建制。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鲁编办发〔2017〕13号)规定,桓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经举办单位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
根据《中共桓台县委、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桓台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桓发[2019]2号)和《中共桓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党政机构改革涉及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通知》(桓编办字[2019]3号)文件有关精神,撤销桓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单位建制。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鲁编办发〔2017〕13号)规定,桓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经举办单位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