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陵消防大队对辖区一企业彩钢板生产车间进行临时查封。
在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采用夹芯为聚氨酯泡沫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构件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果不及时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其生产车间进行了临时查封。同时,按照法律程序,向负责人分别告知了临时查封的理由、依据、权利和义务。
查封结束后,大队监督员要求负责人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做好后续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单位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