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垦利区纪委 东营市垦利区监委
关于两起违规兼职取酬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强化正风肃纪,严明纪律规矩,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规兼职取酬问题通报如下:
区委党校副校长陈军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2年5月,陈军将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挂靠于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领取费用;2018年8 月,陈军与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办理转注手续, 并领取报酬14000 元,违反了廉洁纪律。垦利区纪委给予陈军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科员尚应军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7年 4月至 2019年 3月,尚应军将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挂靠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违规领取报酬 13500 元。垦利区监委给予尚应军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上述案例的发生,反映出少数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自我要求不严,侥幸心理犹存;部分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抓得不牢,党的建设缺失。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敬畏纪律,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确保主体责任抓牢抓实,抓出成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进一步加大对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东营市垦利区纪委
东营市垦利区监委
2019 年 6 月 3 日
中共东营市垦利区纪委 东营市垦利区监委
关于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胜坨镇大白村党支部书记刘村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2年 9月,刘村在胜坨镇大白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对象的要求,仍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其父母生前居住的老房子冒充需改造房屋,以其妻子宋某某名义申报,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4800元。时任大白村村“两委”委员、文书刘香泉在明知宋某某及其他三人不符合危房改造对象条件下,仍为四人编造虚假贫困事由、填报申请材料,致使该四人共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27576元。刘村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且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垦利区纪委给予刘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给予刘香泉党内警告处分。
红光渔业办事处新村原党支部书记董在连,现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在昌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力等问题。2009 年1月至 2019 年1 月,董在连、董在昌分别任红光渔业办事处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落实低保初步审核工作流于形式,把关不严, 低保动态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多户家庭违规领取低保金。且 董在连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其亲属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下, 仍使其通过低保申请初核,致使其亲属违规领取低保金。垦利区纪委给予董在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董在昌党内警告处分。
垦利街道复胜村党支部书记张华波、村委会主任王建民在低保申请及审核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2014 年 12 月至今,张华波、王建民作为复胜村低保户审核把关主要责任人,在低保申请及审核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实地入户调查申报人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等状况,致使多户家庭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造成不良影响。垦利街道党工委给予张华波、王建民党内警告处分。
黄河口镇友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月东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4 年 6 月,王月东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明知村民李某某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情况下,仍将其确定为贫困户予以上报,被认定为省定贫困户,工作失职失责。黄河口镇党委给予王月东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在扶贫工作中以权谋私、失职失责,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惩治。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已进入决战决胜关键阶段。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 时刻自警自律,规范用权,廉洁履职,依规办事。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在实处。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东营市垦利区纪委
东营市垦利区监委
2019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