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小区内停车每小时收费5元!业主提出租车位,物业:没这项服务!
近日,人民路中央公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治理小区内乱停乱放的通知,通知中对于停车位的绑定和没有停车位的业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这则通知引起了小区业主的异议。尤其是对于没有停车位的业主实行每小时5元的收费标准,小区业主普遍认为收费标准相对较高。收费是不是合理?收费标准是不是过高?记者对中央公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物价相关部门进行采访。
业主:停车收费每小时5元 小区居民有异议
“我是5月30日看到我们小区物业的通知,通知上要求没有停车位的业主不得进入小区,没有购买小区停车位的进入的,经核实后一律进行锁车处理,并按照每小时5元的标准收取车辆管理费,”位于人民路的中央公馆的业主田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进入中央公馆物业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也看到了此项通知,通知全称《关于对地下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治理的通告》。通知中规定,凡是在服务中心进行一个停车位两车登记的,只能进入一辆车,经停车场管理系统核实后确认都进入的,一律对第二辆进入的车辆进行锁车处理,并按每小时5元的标准收取车辆管理费。超过两次违规进入的,系统将自动取消第二辆车的登记资格。
“五块钱一小时,真是停不起啊,这是逼着业主买车位的节奏啊,一个车位比车还贵,”在小区内的业主群对收费标准也有自己的看法,记者也看到通知上并没有规定上限价格。
通知中对于没有购买停车位的业主也进行规定,凡是没有购买车位强行闯杆进入的,经核实后一律进行锁车处理,并按照每小时5元的标准收取车辆管理费;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地下停车场的,需进行登记后停留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否则一律进行锁车处理,并按照每小时5元的标准收取车辆管理费。
“外边的车辆,谁也不会没事停到地下停车位,如果真的要收费,还是收的小区业主的停车费,不如把没卖的车位出租,临时车辆限时收费,”有的业主认为可以对车费进行收费,但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或者把车位对业主进行出租。
物业:收费不是目的 为了治理乱停乱放
记者也联系到中央公馆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地下停车位是购买车位的业主才允许进去,现在好多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或者家里有多辆车的业主进入地下停车位,这样就占用其他业主的停车位,导致乱停乱放车辆,针对这个情况我们才发布这个治理通知,”菏泽市公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岩告诉记者发布这则通知的目的。
“现在小区内并没有规划公共停车位,没有购买停车位业主进入小区是没有公共停车位停放的,如果允许没有停车位的业主进入也容易侵犯有停车位的业主,”李岩告诉记者。针对小区内没有停车位的业主是不允许进入的小区的。
针对停车收费标准,李岩也给予了解答,“制定的这个收费标准没有收费依据,因为我们是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不属于临时停车场,只有购买车位的业主才能进入小区,另外主要是我们地下停车场太乱了,也想通过这个方式治理没有停车位进入的和一车两位的违规车辆,收费并不是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临时车辆。”
针对业主租赁停车位的要求,“没有车位的业主可以去开发商那里进行购买,我们物业是没有销售车位的权利,也没有租赁车位这一项服务,”李岩告诉记者,业主进入小区只能是购买车位的业主,没有停车位的业主可以停在外边的停车场,如果有紧急事情需要进入小区的,在半个小时内是免费的。
记者了解到,中央公馆小区配有1772个地下停车位,已经启用了1400个左右。
物价:小区内停车收费要遵循政府指导价
记者也联系到菏泽市物价部门,“小区收费分两种情况,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则由业主委员会制定相关的收费标准,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就需要遵循政府指导价格,”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中央公馆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就应当遵循政府指导价格。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长期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内的车位,或者长期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月收取停车服务费或者车位场地使用费;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但停放未超过二小时的应当免费。
同时,早在2016年,菏泽市物价局、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公布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就明确规定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未成立业主大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对应的收费标准,对于进入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未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外来车辆,临时停放超过2小时的按照每车位每小时1元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每天每车最高不得超过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