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定陶区图书馆是国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区文化和旅游局,承担着保护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学情报、提供文化服务等重要社会职能。目前开展有图书借阅、报刊阅览和电子阅览、儿童借阅阅览、信息咨询、文化信息共享、传统文化、视障人阅览、古籍保护、图书修复、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和基层图书室辅导等业务工作。图书馆在提高全民文化素养、加快全区文化建设进程中有着重要作用。
为了将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及风土人情等方面发展的信息与知识的载体——地方文献资料有效地保存下来,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独特的信息源泉,作为历史研究、科学探索及情报参考等重要资料,对推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教育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也是图书馆重要社会职能的彰显。为此定陶区图书馆发出征集地方文献资料的倡议书。
一
征集要求
(一)正式出版的各个时期、各学科、各类别、各版本的定陶本土文化、艺术、社科类作品。
1.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获奖作品优先入选)。
2.公开出版的个人作品集与小说、散文、诗歌、评论、纪实、杂文等文学艺术类作品。
3.民间作品、家谱、族谱、年谱、村史、古碑林集锦等。
4.定陶区编纂的《县志》、《地方志》,各单位、街道办、乡镇、社会团体等编印出版的书籍、杂志、文献史志、史料等纸质、影音资料。
5.地方人物资料、传记、评传、回忆录、纪念文章、研究评论集、旧照片、日记、笔记、信函、著作目录等。
6.与本土传统文化相关的其他作品。
(二)拒绝接受内容反动、迷信等违法和不健康的图书。
(三)征集数量不限。
二、征集方式
单位、个人均可,数量较多的单位或个人,图书馆派人上门征集,并且图书馆将设置专门的地方文献展览室,对征集到的图书进行造册登记、编目、加工修缮后上架流通借阅,并作为固定资产永久保存。
三、征集时间
本倡议书长期有效。
四、征集单位及地点
凡持有上述文献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大众,即日起可在周二至周日上班时间直接到定陶图书馆办公室联系收录事宜,一经收录,颁发收藏证书,谨作永志。
电话:0530-7396558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