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今日,全省公安交警有行动!
什么?
在哪里?查什么?
话不多说,直接上图!
不要以为蜀黍只在周末行动,
为了守护您的安全,
蜀黍一直在行动!
如果你还心存侥幸,
那么请看看被查处并曝光的他们!
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
不管是何缘由,只要你违法,
蜀黍决不放过!
本次行动还邀请了
全省各大媒体随警作战,
将近期查处的交通违法和
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
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
各类媒介广泛传播,
加大警示曝光力度!
今天全省公安交警在路上等你,
请记住:
遵守交规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最后希望大家奔走相告:
5月30日,全省公安交警统一行动日,
守法!守法!守法
还有,还有
小伙伴们注意了
交警蜀黍开始严查这类车辆
在城区道路上有一类车
它们被商家冠以
“老年代步车”或“旅游观光车”等时髦的名字
然而
这类车因为没有挂牌
在路上经常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
不遵守交通法规
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为此,针对辖区电动四轮车违法乱象
直属一大队重拳出击严查电动四轮车
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蜀黍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
对非法上路的电动四轮车车主及围观群众
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现身说法
积极争取广大社会群众理解并支持整治活动
自觉抵制购买、乘坐此类电动四轮车
普法小课堂
电动四轮车算不算机动车?
交警蜀黍告诉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有关规定: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主要用于载运人员或货物等用途的车辆。所以,我们在道路上经常见到的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等各种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温馨提示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购买车辆时不要轻易相信商家所讲的不用挂牌、不要驾驶证等说词。驾驶电动四轮车的驾驶人,应当取得相应驾驶证,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不得驾驶电动四轮车。交警蜀黍建议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驾驶未取得合法牌证的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
非法电动四轮车上路的危害
一、无正规手续,是交通安全之大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城区道路上行驶的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等电动四轮车并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上牌许可,不能进行上牌登记,在市区通行时,驾驶人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高发,诱发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二、无规矩意识,是交通管理之大患。目前,大量电动四轮车因其自身体积较大,对本来容量有限的城市交通带来了巨大压力,特别是城区商业中心、汽车站及中小学校周边区域,电动四轮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等,不仅严重影响城市道路畅通、加剧交通拥堵,更有损城市形象、影响交通秩序,导致群众怨声载道。
三、易诱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驾驶无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部分驾驶人因车辆无号牌,易产生逃跑后公安机关无从侦破的侥幸心理,增大诱发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几率,给交通事故处理带来压力。
四、赔偿困难,当事人权益得不到合法保护。由于该类车辆质量差,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低,赔偿能力低,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概率高。因车辆无合法手续及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抵触赔偿甚至宁愿舍弃逃避事故的心态,乘车人可能得不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