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寿光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通告》。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公开悬赏征集两名失信人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具体身份信息如下:
刘家兴
被执行人刘家兴,身份证号:3707231957****0013,家庭住址是寿光市民政局家属院西院1号楼3单元4楼西户;
赫金英
被执行人赫金英,身份证号:3707231954****0029,家庭住址是寿光市民政局家属院西院1号楼3单元4楼西户。
未履行金额共计11万元。
凡向法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5‰支付悬赏金。同时,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市民如掌握线索,可拨打18863650797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