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纪委市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海阳市原农机办主任范波、副主任于洋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6年至2017年,范波、于洋任职期间,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购物卡,其中范波收受价值9200元;于洋收受价值15100元,并违规领取餐饮补贴5000元。范波、于洋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范波、于洋均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莱阳市新时代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钟培良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钟培良违规使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共计16471元。2019年4月,钟培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级干部王磊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王磊辉违规安排并与他人共用面积为34.58平方米的办公用房。2019年3月,王磊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招远市89000民生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侯民军,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永政、张绍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上半年,侯民军、徐永政、张绍鹏先后接受某外包企业的宴请。2019年3月,侯民军、徐永政、张绍鹏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员迟峰涛违规收受现金、购物卡问题。2010年至2017年,迟峰涛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环保局帮助工作期间,多次收受企业给予的现金和购物卡,共计16000元。2019年3月,迟峰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展现作风建设新气象。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起来把握、贯通起来推进,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关键少数”,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