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还我‘清白’,虽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但被举报后,确实有点消极,工作上也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现在组织为我们澄清正名,以后工作起来更有底气、硬气了。”日前,冠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闫成勇看到澄清通报后激动地说。
为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错告、诬告给干部带来的思想顾虑和负面影响,4月22日,冠县纪委监委在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冠县在线”、微信公众号“廉洁冠县”发出通告,对3起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
今年,冠县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出发点,旗帜鲜明为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制定了《冠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实施细则》,建立容错免责减责机制,明确10种情形,予以免责减责;建立容错纠错改正机制,明确6种情形,予以纠错纠偏;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对认定干部受到错告诬告的,采取多种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该县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实施办法,严厉打击诬告陷害、造谣诽谤等信访举报行为,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
“县电视台公开澄清失实举报,消除了群众的疑虑,树立了村干部的威信,也让我们基层干部更有信心了,只要不占公家便宜,真心为老百姓服务,组织就是我们的坚强后盾!”柳林镇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在观看县电视台澄清通报后,感慨道。
“建立容错免责减责机制、澄清保护机制,可以从制度上消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鼓励干部敢于担当、大胆履职、高效干事,造就一大批‘李云龙’式的干部,这与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要求是一致的。”冠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云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