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将0—17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和进一步提高全市残疾学生、贫困残疾子女学生助学补助标准列为2019年重点办好的32件民生实事之一。我市要求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按照救早救小、应救尽救原则,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和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标准,进一步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确保每一位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今年我市将投入1390万元,分类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听力言语、孤独症、智力和肢体残疾儿童(含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今年全市计划残疾儿童康复1000人,其中定点机构集中康复650人,“机构+社区+家庭”康复350人。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标准:脑瘫儿童每人每年2.5万元;智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1.5万元。“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标准:脑瘫、智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0.5万元。脑瘫儿童资助标准居全省第一,其他类残疾儿童资助标准居全省中等水平。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教育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鼓励和帮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相关部署,我市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逐步提高资助水平。目前,全市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范围实现全覆盖,资助标准居全省前列。今年,我市将投入623万元,将在校残疾学生助学补助标准提高30%,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按照残疾学生补助标准50%执行。提高补贴标准后,按照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每人每年780—6500元的标准,预计全市将资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4989人,助学补助范围继续实现全覆盖,在全省排第一位,补贴标准预计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