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莒县人民政府批准,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二、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起始价及付款方式(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1.C2018-34号宗地:2019年5月29日9:00时至2019年6月12日9:00时。
2.C2018-35号宗地:2019年5月29日9:00时至2019年6月12日9:10时。
3.C2018-37号宗地:2019年5月29日9:00时至2019年6月12日9:2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C2018-34号地块的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3个工作日内向莒县房屋征收办公室缴纳垫付该地块内房屋征收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21161945元,在竞得土地1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莒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出具的垫付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到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2018-35号地块的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3个工作日内向莒县房屋征收办公室缴纳垫付该地块内房屋征收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63845546元,在竞得土地1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莒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出具的垫付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到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2018-37号地块的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3个工作日内向莒县房屋征收办公室缴纳垫付该地块内房屋征收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71446877元,在竞得土地1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莒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出具的垫付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到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买申请时,须出具同意垫付上述房屋征收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资金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