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受理不文明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及时处理,并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现将我市不文明行为投诉举报受理方式进行公布,请广大市民依法对遇到的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一、职能部门受理方式
1、市城市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6372100。
受理范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私搭乱建等城市管理不文明行为。
2、市公安局
(1)投诉举报电话:8028122。
受理范围:交通不文明行为。
(2)投诉举报电话:110。
受理范围:广场舞扰民、不文明养犬等不文明行为。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217953。
受理范围:社区、小区内中应在物业企业管辖范围内的的不文明行为。
4、市文化和旅游局投诉举报电话:8303678。
受理范围:不文明旅游行为。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投诉举报电话:2656022。
受理范围:商贸经营不文明行为。
6、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举报电话:8127113。
受理范围:在禁烟场所吸烟的不文明行为。
二、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三、媒体受理方式
1、市广播电视台投诉举报电话:2952260,邮箱:lyxw2952260@163.com;
2、临沂日报投诉举报电话:8966022;
3、沂蒙晚报投诉举报电话:8966100;
4、鲁南商报投诉举报电话:8966110;
5、琅琊新闻网投诉举报电话:8966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