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全省“双招双引”工作部署安排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工作需要, 2019年度计划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2500名左右优秀青年博士 进入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拟招收1300余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拟招收1200余人。
据悉,山东省博士后工作以推进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以强化博士后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设站单位管理水平为重点,不断创新完善博士后管理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博士后站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博士后事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截至2018年底,山东省共拥有博士后站459个,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22个,具备独立招收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个;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80个;已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9513人,目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4090人。
博士后招收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博士后招收类型主要有流动站自主招收、工作站独立招收、工作站联合招收、基地联合招收等4种基本招收类型,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进站年龄以设站单位实际要求为准;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从事博士后研究。
博士后能享受哪些福利?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其福利待遇、成果转化奖励等按照合同或协议执行。设站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后留在山东省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参加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其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首次参加职称评审及在站或出站后岗位竞聘的依据;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常住户口;山东省为来鲁工作的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便利,按照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确定的在站时间办理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手续;申请人符合山东省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等申报条件的,可通过设站单位申请相应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