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包括枣庄在内的14市已消除或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地表水方面。2019年第一季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确定的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65.1%,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7.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改善14.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为2.4%,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1.2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改善4.8个百分点。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5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8.8%,较去年同期改善18.8个百分点。
饮用水方面。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枣庄1个水源地因地质原因影响,硫酸盐和总硬度略超标准外,其余51个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全省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黑臭水体方面。截至2019年3月底,全省各设区的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166个黑臭水体中,162个已整治完成,整治完成率为97.6%,其中济南、青岛2市完成率为100%,完成了年度任务。各设区的市中,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原莱芜、聊城、德州等14市均已消除或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