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给不少潍坊市民提供了一次外出探亲的好机会。5月6日,山东高速交警公布了一件因外出探亲而引发的“荒唐事”。一位从潍坊赶到烟台探亲的男子,因探亲不成急于回家,竟然情急之下步行走上了高速公路。由于巡逻民警发现及时,该男子被成功带离高速,成功脱离了“险境”。
记者了解到,5月6日凌晨,山东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的民警在黄城收费站开展错时查纠时,发现一名背着行囊的男子拄着木棍从匝道走上收费站。深夜里步行上高速,这种行为极为罕见,发现男子的这一反常举动后,民警立即上前询问。
经了解,该男子是潍坊人,因听父亲介绍龙口有亲戚,便从潍坊赶到龙口,准备投靠亲戚打工。然而事与愿违,当他满心欢喜到了龙口才发现,由于没有亲戚的联系方式,根本无法找到亲戚的住址。同时,他身上带的钱也花光了。走投无路之际,男子便打算步行从高速走回潍坊。
步行上高速,既将自己的安危至于危险境地,又给过往车辆的行驶带来严重干扰,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带至执法站。看到男子行走无力,民警马上给男子买来了泡面、面包等食物,帮助他恢复体力。在男子情绪稳定之后,民警又向他讲解了行人随意高速上公路的危害性。
为了帮该男子回到老家,民警连夜帮他联系了一辆前往潍坊的顺风车,并将男子安全送上车。临行前,民警再次叮嘱男子,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及时向警察求助,切不可再次贸然步行上高速。目前,该男子已平安回到潍坊。
据民警介绍,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车速较快,面对突发状况时往往不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因此,交通安全需要每个人共同维护,切莫将安全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