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对200个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激励的通知》,对2018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每个乡镇100万元资金奖励,其中聊城15个乡镇入选。
通知指出,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8〕1号)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市耕地保护任务量、2016-2020 年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结果等因素的基础上,经第5 次厅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后,评选出 2018 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 200个,每个乡镇100万元奖励资金已经省财政厅下达。各市与当地财政部门对接,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19〕1 号),予以贯彻落实。
我市茌平县冯官屯镇、博平镇,东昌府区梁水镇、堂邑镇、广平乡、顾官屯镇、李海务街道,阳谷县七级镇、十五里园镇,莘县妹冢镇、观城镇,高唐县尹集镇、琉璃寺镇,临清市戴湾镇、康庄镇等15个乡镇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