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记者从德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获悉,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市住建局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该协会于4月9日启动调查督导行动,重点整治房产中介行业六大方面问题,行动预计5月初结束。
去年底统计显示,三区(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共有200多家中介机构。此次行动由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自律委员会牵头,在会员单位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3个组,分别对三区展开拉网式调查督导,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并配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做好整顿规范工作。
调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将当场告知,中介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立刻整改,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对于在主管部门执法检查中被查处的违法违规机构,该协会将在网站公布并记入信用档案,取消年底诚信中介评选资格。
》》重点整治6个方面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招揽业务,诱骗、误导消费者,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房屋交易资金;
5.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6.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坚决打击这5种情况
1.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
2.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1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2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
3.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
4.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
5.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的情况也绝不姑息、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