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临沂沂水县委书记薛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及贯彻落实《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就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后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学习贯彻情况、《沂水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情况、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整情况等四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对下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各地事故多发,要深刻吸取近期外地事故教训,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特别是抓好危化品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化工企业停产报备及复产申请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以复工;隐患排查要全面、专业,查准、查实,隐患整改要彻底,要明确排查责任人和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整顿,决不允许“带病”生产运行。要切实抓好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抓好旅游、道路交通、森林防火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好《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成员,都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督办、通报、考核等制度,并将对该《实施办法》的学习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
会议强调,根据《临沂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制定的《沂水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否决条件、结果运用等完全符合上级精神和沂水实际,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根据党政同责的要求,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担任县安委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及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共同担任副主任,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同时根据行业监管特点和政府领导分工,设立12个专业安委会,县政府分管县长担任专委会第一主任,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分管责任人担任副主任,共同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通讯员 张升安